湖北省碳交易试点制度《管理办法》研讨会顺利召开

日期: 2021-07-14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省碳交易试点的制度设计,经济管理学院于12月26日在第七会议室召开了“湖北省碳交易试点制度《管理办法》研讨会”。与会代表包括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处田啓处长等主要领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法专家高利红、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法专家上官莉娜、来自北京中国建筑材料研究设计总院汪澜、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兰州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湖北省碳交易试点制度设计单位的专家、以及来自东风汽车、华新水泥、大冶有色、湖北宜化、湖北兴发、中石化武汉分公司、长利玻璃、武汉亚东水泥、武汉高新热电的企业代表。

研讨会就武汉大学课题组起草的《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在湖北省碳交易试点制度设计的具体问题上进行了磋商,与会专家为《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改和湖北省碳交易试点设计的进一步完善建言献策,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2011年,国家发改委确定了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广东和湖北五市两省作为碳交易试点。在湖北省发改委的领导和委托下,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湖北经济学院等单位承接了湖北省试点的制度设计工作。(撰稿 王班班)